本帖最后由 新闻早知道 于 2013-1-4 09:10 编辑 高某在青山路派出所接受民警审讯。 今年17岁的高某在府谷与别人发生矛盾后来榆林躲避,没想到来榆林后被朋友拉着多次参与抢劫。2012年12月26日晚上,高某持刀抢劫了一位学生2元钱和一袋酸奶后,因“成果不多”将这个14岁男孩捅伤。目前涉嫌抢劫的高某及其朋友韩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来榆林“避难” “讲义气”抢劫 今年17岁的高某家在神木县一农村。因家庭贫穷,初中毕业后他先后在商场做过保安,在饭店当过传菜员,在修理厂当过学徒,在理发店学过理发。由于在府谷与别人发生矛盾,去年12月19日他来榆林,住在崇文路一家旅馆。 去年12月23日,高某兜里的钱不多了,准备回府谷和别人处理完矛盾好好上班。可是他的朋友提议抢钱,然后再回府谷“混社会”。高某说:“我当时不愿意,可是看见朋友不高兴,于是就跟着他们去抢钱了。” 为了抢劫时好得手,高某和高某某在榆阳区人民路一五金店花了20元钱购买了两把长30厘米的水果刀。高某说:“每次抢劫的时候,专门**人或者学生,拿着刀他们不敢反抗。” 抢劫嫌钱少 砍伤受害人 去年12月26日晚上8时许,高某和高某某在崇文路一巷子,对一位二十多岁的女性实施了持刀抢劫。抢劫得手后刚跑出巷子,看见一个学生正往巷子里走,高某某就持刀架在这位学生的脖子上,在他的兜里搜出2元钱,还有一袋酸奶。高某某见没有多少钱,就朝那学生的肚子上捅了一刀,然后高某又向该学生胳膊上砍了一刀。 持刀抢劫学生,致使该学生受重伤住院。榆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通告青山路派出所开展调查抓捕行动。青山路派所处副所长高利平带领派出所民警迅速对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寻找破案线索,并立即成立了专案组。 通过对当事人的描述,确认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团伙流窜作案。去年12月29日晚上,青山路派所民警在崇文路巡逻时,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韩某抓捕归案。高某某目前在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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