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本该在父母的怀抱撒娇、快乐的玩耍,可三岁的小女孩妞妞却因为父母闹矛盾,被父亲狠心地遗弃在派出所十天不管不问。
事情要从6月1号下午说起,当时一男一女领着3岁的“妞妞”来到榆林神木迎宾路派出所,经询问,双方是小女孩的父亲高某和小姨郭某,高某与妻子闹矛盾后,妻子独自离家出走。高某便想将三岁的女儿送到孩子的小姨郭某家,但遭到郭某拒绝。双方来到派出所理论一番无果后,高某竟然悄悄驾车离开,将女儿遗弃在了派出所。
接下来的几天当中,派出所民警们轮番照顾起了妞妞。起先几天,妞妞不言不语,闷闷不乐。通过连续几天的接触,妞妞心情逐渐好转,但是民警始终无法联系上她的家人。
榆林神木迎宾路派出所副中队长张磊:“希望社会上为人父母的,能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切勿因为家庭矛盾,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身心伤害."
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告诉记者,小女孩妞妞被父亲高某接走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考虑到幼小的妞妞无人照顾,民警只是对她的父亲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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