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精准扶贫工作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但某村村民任某某(男,34岁,系神木镇人)却因自己未被选为精准扶贫对象而气愤不已。于6月20日,任某(甲)来到村委会将该村村长任某(男,48岁,神木镇人)控制在一间办公室内不让其外出,最终任某(甲)因自己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2017年6月20日,神木县公安局迎宾路派出所接到神木镇工作人员报警称:神木镇某村村长被人限制了人身自由。接到该报警后,迎宾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发现任某被控制在办公室中,而任某(甲)坐在室内门口并将门反锁不让任某外出。后经民警了解得知,任某(甲)采取这一行为是因为自己没有被选为精准扶贫对象,一气之下便来到该村村村委会向任某索要扶贫名额,村长任某向任某(甲)解释其并不符合精准扶贫对象标准,但任某(甲)不听任某的解释,任某走到哪里任某(甲)跟到哪里,最后双方在理论过程中,任某便被控制在办公室内,以致其无法参加相关会议。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任某(甲),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并要求任某(甲)打开房门,但任某(甲)拒不配合,对民警告知不予理会。之后民警强行将打开房门并将任某(甲)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派出所民警与任某(甲)及其他在场当事人书面谈话并根据现场执法记录,确实任某(甲)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最终,任某(甲)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神木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迎宾路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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