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郑州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涉嫌“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公告指出,好视力眼贴注册的适用范围是“对近视和视疲劳引起的症状有一定的预防和辅助治疗作用”。然其广告却宣称“您有白内障、青光眼、飞蚊症、玻璃体混浊、老花眼、视神经萎缩、黄斑变性吗?不妨来试试好视力眼贴吧”。监管部门认为,该产品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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