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神木法院法警大队采取妥善措施,成功处置一起案件双方亲属哄闹法庭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法庭秩序。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2012年12月9日,本案被害人杨强(化名)伙同其三名朋友流窜至神木县大柳塔镇某中学以借钱为由,向该校学生索要钱财。四人来到被告人李斌(化名)的宿舍内,向李斌索要钱财。在遭到李斌拒绝后,杨强对其拳打脚踢,李斌随后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在被害人胸口处捅了一刀。杨强随即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神木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不公开审理该案。4月1日下午2:30分,当负责提押被告人的法警大队三中队几名法警准备将被告人李斌提押至审判法庭时,守在法庭门口的被害人父母及亲属情绪失控,指着李斌破口大骂,并欲扑上前来殴打被告人,被告人亲属们见状也上前来争吵。承办法官对双方亲属进行认真解释,说明此案按照法律规定属不公开审理,除法定代理人外不得参与旁听,同时劝阻他们立即停止过激行为,但一些不理智的亲属执意要进入法庭旁听,被害人的奶奶更是躺在法庭内嚎啕大哭,场面一时失控。 三中队中队长刘晓东见此情况,立即用对讲机将此情况汇报给了大队领导,大队长通过设在其办公室内的指挥中技台,迅速指派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二中队全体警员赶到现场维护法庭秩序。在警力得到补充后场面得以控制,但双方仍在互相叫骂。考虑到本案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在先而引发,双方亲属的对立情绪确实存在,法警们果断排成人墙将双方隔开,并和办案法官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说服教育,双方亲属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全部退离审判法庭,事态终于得以平息。 最终,此次庭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此次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法警大队的司法警察们沉着冷静、处置方法得当;提押与处突联防联动、警力及时到位,配合密切,确保了庭审安全,维护了法庭的庄严与神圣,成功处置了这起哄闹法庭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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