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民一庭八位法官通过深入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成功调结十件租赁合同纠纷。 神木县鑫都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东兴广场购物分公司将商场摊位承租给王某,王某又转租给李某等十余户商户。今年4月,因商户们觉得自己实际所得商铺面积与承租人王某承诺的面积出入太大,且商场也管理混乱,未提供正常经营环境。故李某等十位商户将神木县鑫都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东兴广场购物分公司及承租人王某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退还定金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向二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并详细了解案情。二被告对立情绪很大,商场称自己的摊位是租赁给王某,与其无关,不承担责任;王某称其当时并没有向原告承诺摊位面积,其收取的是摊位费,不是以摊位面积收取费用,而且十原告阻挡商场正常经营,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十原告则认为,二被告拒签合同且未提供承诺中的摊位面积,存在欺诈。双方一时难以达成协议,案件陷入僵局,只能等待庭审。 通过庭审,办案法官们得知,像上述情况在该商场普遍存在,还有很多未诉商户都在关注此案结果。鉴于案情复杂,涉诉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针对十起案件的原告是同时起诉,有同样的事实理由,有相似的诉讼请求,相互对照观望的特点,办案法官们统一思想,分头做各自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八位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析理明法,双方当事人最终相互谅解,达成协议,十起案件一并调解结案,当庭兑现协议内容,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