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资助家庭生活贫困的大学生完成学业,神木县慈善协会特启动2013年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2013年4月17日早8:20分,启动仪式在神木四中举行! 据悉,今年的资助项目分别包括以下几个学校:神中、四中、七中、六中、职中。名额分配如下:神中170名、四中210名、六中50名、七中160名、职中260名!总计资助人数达850名! 一、推荐条件: 1、2013年参加高考,分数线达到一本、二本、三本、高职、专科的神木籍考生! 2、贫困条件是: (1)孤儿 (2)父母双方离异或有一方死亡的单亲贫困家庭! (3)包括本人在内,供养二名或者二名以上正在读书的困难家庭! (4)因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瘫痪)造成的特困家庭! (5)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贫困家庭! (6)父母因智障、1至3级残疾、重度残疾特救、年老多病丧失劳动力而长期陷入贫困的家庭 二、推荐时间: 从2013年4月20日起至4月30日止,时间为10天,逾期不报,分配名额作废! 三、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主管领导审查签名、单位盖章后上报县慈善协会。 四、推荐要求: 1、各有关中学,接此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 2、各分管领导和班主任,要亲自负责做好各种表格的填写审查和有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五、附表: 1、样表一《神木县慈善协会资助贫困大学生申请表》 2、样表二《神木县慈善协会2013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推荐花名表》 3、样表三《各种证明材料粘贴复印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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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资助: 1、家庭在矿区村组,每年享受相关补贴较多家庭。 2、家庭在煤矿或者企业入股较多,家庭创办企业或者出租房屋等人年均收入较多的。 3、家庭有大、小汽车等资产的。 4、本人所报考大学专业不收学费的。 5、父母为国家公务员或国营事、企业单位职工的。 6、本人申报材料造假或者入户调查时故意弄虚作假的。 二、资助年限: 根据贫困大学生本科或专科学制不同,分别予以资助,即本科生连续资助4年,个别专业五年的连续资助五年,专科生资助三年,个别专业二年的资助二年,直至其大学毕业,如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中途辍学,协会将会停止资助,因高考录取不理想,已领取资助款而放弃复读的,将收回已领取的资助款! 三、资助标准: 受资助的本科或者专科贫困大学生,每年资助人民币5000元,由慈善协会于每年八月份分期分批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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