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申购、配租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15日,申报地点为申报人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共有1000套经适房、2191套廉租房、1564套公租房供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选择申购、配租。申报条件可查询各社区。 --------------------相关信息------------------- 申报条件: 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神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本次不得申报! 一、经济适用房(申报人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取得本县籍城区非农业户口二年(含二年)的家庭。 2、县城内无住房,无自有住宅用地,无自有商业用房(含家庭成员) 二、廉租房 1、取得本县籍城区非农业户口三年(含三年)的家庭。 2、县城内无住房,无宅基地,无商产(含家庭成员) 3、连续享受城市低保6个月以上 三、公租房(申报人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1、神木县农业户口,在县城居住两年(含两年)无住房家庭 2、非神木籍外来务工人员,在神木县城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户主或家庭在神木县城有稳定工作,无住房家庭 3、神木县非农户籍、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 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神木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神木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神木县廉租房审批表》 3、申请人及家庭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社区核查后退回),户籍证明以及全家2寸免冠照片。 4、申请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说明以及县房管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情况查询说明(包括家庭成员) 5、申请人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两年以上(含两年)证明以及子女抚养证明 6、申请人属单位职工(含民营企业),需提交单位证明 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到所在社区报名,社区负责初审,街道办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2、街道办将公示无异议对象报送神木县房管办,房管办再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合格对象进行公示。 3、房管办向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发放申购、配租通知书。 4、如符合条件的对象多于本次配租房源时,摇号确定,未摇中的家庭转入下一轮轮候! 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8日-2013年5月15日 地点:申报人现居住地所在区 神木县房管所地址:神木镇东大街路南5号 电话:(0912)831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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