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申购、配租报名须知 一、房源情况 1、经济房1000套 位于麻家塔办事处老龙池村,过境路南,神府高架桥北,楼层设计为高层、小高层,电梯,一梯两户板式楼,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不含公摊面积)。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底交付使用。售价预计为2700元/m2左右,具体价格以物价局核定为准,楼层差价统一确定。 2、廉租房2191套 (1)神木县西沙廉租住房1691套。位于麻家塔办事处老龙池村,神锦大道南,金陕世家西面。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室内简装修。2011年开工建设,年底交付使用。租金由物价局核定。 (2)神木县老龙池廉租住房和谐家园500套。位于麻家塔办事处老龙池村,过境路南,神府高架桥北。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室内简装修。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底交付使用。租金由物价局核定。 3、公租房1564套 位于麻家塔办事处老龙池村,过境路南,神府高架桥北。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室内简装修。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底交付使用。租金由物价局核定。 二、申报条件 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神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本次不得申报。 1、 经济房(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县城区非农户籍二年(含二年)以上家庭。 (2) 县城内无住房、无自有住宅用地、无自有商业用房(含家庭成员)。 2、 廉租房(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县城区非农户籍三年以上(含三年)家庭。 (2) 在县城内无房、无宅基地、无商产(包括家庭成员)。 (3)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六个月以上。 3、 公租房(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神木县农业户籍,在县城居住二年以上(含二年),无住房家庭。 (2) 非神木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在神木县城内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户主或家庭成员在神木县城有稳定工作,无住房家庭。 (3) 神木县非农户籍,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 三、申报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分别填写《神木县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表》、《神木县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神木县廉租住房审批表》。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社区核查后退回)、户籍证明及全家2寸免冠彩照。 4、申请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出具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及县房管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情况查询证明(包括家庭成员)。 5、申请人离婚的须提供离婚二年以上(含二年)证明及子女抚养证明。 6、申请人属单位职工(含民营企业),需提供单位证明。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到所在社区报名,社区负责初审、街道办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2、街道办将公示无异议对象报县房管办,房管办再次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合格对象进行公示。 3、房管办向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发放申购、配租通知书。 4、如符合条件的对象多于本次配租房源数量时摇号确定,未摇中的家庭转入下批轮候。 五、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15日 地点:申报人现居住地所属社区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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