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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榆林首例跨省网购纠纷圆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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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 发表于 2010-7-19 11:14: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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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民王先生今年年初在淘宝网上订购了一台雕刻机,收到货后发现与所订货物不符,在与网络上的卖家进行了长达2个多月的交涉无果后,经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协调,日前,这起我市首例跨省网购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调解。 事起—— 2800元买到雕刻机发现与“实物不符” 今年2月底,王先生的亲戚托经常在网上购物的他帮忙网购一台雕刻机,慎重起见,王先生把平日里网购积攒的那些窍门和知识全用上了,先是看别人推荐什么牌子,然后又在网上货比三家,最后才选定了淘宝网上的一家网店。“当时看这家网店的信誉也不错,还有生产车间以及当地领导视察工厂的照片,觉得应该是个正规产品。”为了万无一失,王先生还通过网站上的电话与卖家孙某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孙某热情地给王先生推荐了品牌中一款最先进的机型,声称这款雕刻机速度快、精度高,还承诺一定会给他发一台好机器。 通过讨价还价,双方以2800元人民币一台的价格成交。随后,王先生通过网络银行向孙某支付了500元的订金,剩下的2300元待收到货时再支付。第二天,王先生与孙某电话联系时,被告知已经发货。一周后,没有收到货的王先生赶紧给孙某打电话,被告知再等几天,“左等右等,其间电话催促过好多次,半个多月以后才收到货。” 终于收到从山东聊城发来的货后,王先生将另外2300元货款如数付给了卖方。 交涉—— 与卖家交涉2个多月双方僵持无结果 原以为买到了正规合格产品,谁承想,打开包装后,让王先生大吃一惊的是,里边并不是当初订购的那款机器,而是另外一个牌子,且各项功能相差甚远。与发货人杨某取得联系后,王先生被告知是物流公司发错货了。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机器一样,只是主板不一样,会马上发一块主板过来。 王先生哪里想到,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10多天后,收到主板的王先生找人装机,装机的人告诉他这款机器压根儿就是一款落后且做工非常粗糙的机器。“当时也没多想,就想着只要能用就成!”但是,组装好的雕刻机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刻出来的字也是弯弯曲曲。他再次与卖方孙某取得联系交涉后,孙某一开始同意再发一台新的机器,随后又变了卦,要求王先生把机器回寄后才给发。“我当然不同意了,他们是错误方,应该积极主动来承担责任!”同时,王先生也有自己的担心,通过多次接触,他发现卖方孙某的诚信度完全不可信,加之自己已将货款全部支付,万一对方不发货,那损失就更大了。 双方因为回寄的问题僵持不下,孙某甚至威胁“不管了”,再后来,要么找其他人接电话,要么接通电话不说话,或者干脆不接电话。“前后2个多月,就这么拖着不给解决。”因为时间太久,王先生的亲戚急着要用机器,就在别处买了一台雕刻机。身心俱疲的王先生,坚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那几个月里,和他交涉仅电话费就花了上千块钱。”王先生苦笑道。 转机—— 市工商局跨省调解消费者喜获双倍赔偿 无奈之时,王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来到榆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咨询,希望他们能够帮自己维权。 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人员王红伟和文淑梅受理了这起案件。“我们认定供货商的行为是属于利用网络实施欺诈的行为。”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田晨说,由于供货商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只能求助于当地的工商部门。随后,消保科工作人员与山东聊城市工商局取得联系,将王先生的申诉材料传真过去,对方表示,一定全力配合查处。“没想到他(孙某)会主动和我联系,同意协商解决,并答应给我相应的补偿。”通过询问,王先生才知道,是当地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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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波特大 发表于 2010-7-19 11:22: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部门在接到榆林市工商局的协助调查请求后,对他的投诉进行了积极处理,才使得陷入僵局的纠纷迎来转机。“除了感动就是感谢。”在收到孙某的双倍赔偿款后,日前,王先生把一封感谢信送到榆林市工商局。至此,在两地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起我市首例跨省网购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消保科科长田晨说,之前工商部门也曾接到过零星的关于网购引起的纠纷案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措施,给网购维权造成许多困难。加之很多卖家都是在异地,属于自由个体,并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使得工商部门无法出面解决问题。“所以,王先生这次维权成功,堪称我市首例成功调解的跨省网购纠纷。”田晨认为,随着国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使得网购维权变得容易起来。 短 评 实名制后网购维权有了保障 张富强 王先生的经历,是当下社会网购维权难的缩影。幸运的是,在两地工商部门跨省调解下,王先生的难题终获解决。综观整个过程,原本简单的一件网购纠纷案,双方竟展开了一场长达近5个月的“拉锯战”,不能否认,王先生的维权路走得是异常艰难。 究其原因,是网购的各项规范措施不完善造成的,其中卖方信息没有实名是关键。而网络卖家不明确,遇到虚假资料信息,工商部门根本无法查处。据了解,榆林市工商局消保科近年来也接到零星的网购投诉案,但多因地址不符、证据不足而无法处理。 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开网店必须实名认证,网店经营者必须提交真实姓名和地址等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如此一来,类似的维权有了制度保障。以后网购,将会有统一的电子发票作为维权凭证。而一旦发生纠纷无法私下协调解决,“王先生们”也不用再忍气吞声任由卖方摆布,更不必花费上千元电话费打无谓的“口水仗”。他们只需向网店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或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后便可处理,也可向本地消协组织投诉。 期待实名制后,广大网民能真正实现快乐网购,如此,才能“足不出户,买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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