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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陈**被法院裁定继续羁押 仍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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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10-7-20 11:23:3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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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提讯陈**开移审羁押庭,裁定继续羁押。 报道说,陈**家“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4大案,台湾高院6月11日二审判陈**夫妇20年,被告与特侦组事后都提上诉,高院今天将卷证送“最高法院”。因“最高法院”不就事实审开庭,三审是否要接续羁押被告,由二审合议庭开庭。 经过约2小时庭讯后,合议庭以陈**家瑞士资产达2242.5万美元,虽已汇回1152万多美元,仍有巨资可供陈**逃亡之用,加上扁曾任台当局领导人,应较一般人更熟悉潜逃管道,自今天全案移审“最高法院”起,接续羁押,但全案“最高法院”审理期间,控、辩双方仍可随时向合议庭陈报意见。陈**庭讯后还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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