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木瓜山村采煤塌陷损害 编辑同志: 我们是神木县店塔镇木瓜山村村民。我村共有六个村民小组,其中木瓜山、折家梁、英则梁三个小组均位于南梁矿业公司的井田范围内。南梁矿业公司(注册在府谷县)不顾资源界限疯狂开采,2006年,三个小组的地下水渗漏,80多亩水地彻底荒废。2008年开始,三个小组的采空区地表开始相继塌陷,英则梁小组尤为严重,水地、旱地、房屋全部塌陷。总面积约9000亩,其中水地80亩、坝地120亩、旱地4300亩、林地1200亩、草地3300亩,致使耕地无法耕种,林草地枯死,泉水枯竭。我村与南梁矿业公司多次协商,直至2009年该公司才同意将英则梁小组村民搬迁出去,搬迁费按每人13万元计算,未搬迁的两个小组村民187人以及500多牲畜饮用水无法解决,村民们也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只好背井离乡,四处打工维生,过着“流浪”生活。 该公司拒不按照神政发[2011]105号文件《神木县采煤塌陷损害补偿和安置办法》补偿,现在我村三个小组276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为此,村民多次找南梁矿业公司协商补偿损失,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解决。我们找店塔镇政府,领导说解决不了,只能向县上汇报,但一直没结果。希望贵报能派记者前来调查,帮我们维护合法权益,讨回公道。 店塔镇木瓜山全体村民 调查附记: 7月11日至13日,记者到神木县店塔镇木瓜山村及县上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首先实地察看了塌陷区。在山梁上道路边偶见南梁矿业公司立的宣传牌,“采空区危险,禁止入内”,大片的土地上有多条一尺余宽的裂缝,最宽的达到约2尺左右并下陷近2尺,对面的山梁上裂缝更是多而密。村民们指着塌陷区说,这里的地原来都是村民们的耕地,种着玉米、洋芋、谷子等农作物。村民们告诉记者,从2006年开始地下水渗漏,到2008年部分山坡土地就开始塌陷。经过和矿业公司多次协商,直至2009年才将英则梁小组村民搬迁出去,耕地、林地和建筑物的补偿,以及其他补偿待村民搬迁出去以后再协商。其余的木瓜山和折家梁两个受损害的小组一直未予补偿。2010年初以来,村民多次找南梁矿业公司公司协商,一直拖到12月份才好不容易面谈。矿方和我村协商实地测量,得出的结果是6000亩左右土地在井田范围内。实际上约有9000亩左右。塌陷发生后,多处水源遭到破坏,不仅大面积的土地无法耕种,连人畜用水也十分困难。逼使未搬迁的木瓜山、折家梁两个组村民187人舍弃家园,四处打工,居无定所。问题被反映到镇政府后,一直没人管。到县政府,也进不了门,难以见到政府领导。 对村民所反映的土地塌陷及赔偿问题,店塔镇政府孙镇长表示调来才几个月,对这些事情不清楚。 南梁矿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对此问题的解释是,煤矿注册在府谷,塌陷补偿要按府谷政策走,按照每吨煤2角钱的标准补偿,该矿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补偿10年,但村民不同意。现在,只有让神木县政府和府谷县政府协商,拿出补偿方案然后商讨解决。 带着三个村民小组276人沉甸甸的生计问题和百姓对政府的信任,记者见到了助理王县长。他讲,煤矿不论在哪注册,你(指煤矿)在当地(神木)造成损失,必须按当地政策走;我县制定的补偿政策是考虑我县村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和府谷县政府商讨;补偿政策(办法)神木县政府发过文,[2011]105号,县矿管局有文件。王县长表示,马上联系店塔镇政府,责成矿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南梁矿业公司协商解决此问题。 目前,村民最大的希望是政府能监督南梁矿业公司尽快按照神木县政府[2011]105号文件关于《神木县采煤塌陷损害补偿和安置办法》给以村民合理补偿。截至记者发稿,问题依然未有得到解决。 就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惠志文 刘增海 请上级有关部门重视此事 没有回应我们村全体村名将上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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