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群众: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能源交通工具,以其绿色环保、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受到了不少群众的亲睐。但是,由于当前电动车销售市场不规范,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的老年代步电动四轮车、旅游观光电瓶车,绝大多数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但是这部分电动车辆中多数车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公告目录,所以消费者购买后无法办理注册登记,自然不允许进入具有公共通行性质的道路通行。 为了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电动四轮车、旅游观光电瓶车的使用有关注意事项做如下提醒,请广大群众多加注意,切实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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