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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铜川将强制报废“螺丝”液化气瓶 达15年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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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破晓 发表于 2010-7-20 11:48:4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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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铜川讯(记者黄宪明)记者7月8日获悉,铜川市质监局已开始了对超期服役气瓶的报废、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整治“螺丝瓶”。   据了解,目前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共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瓶,即“螺丝瓶”;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钢瓶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瓶”。   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到期后必须作报废处理。从今年起到明年9月30日,1996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螺丝瓶”将达到15年的使用期限,须全部作报废处理。超期的液化石油气瓶很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随时会发生安全事故。铜川市质监局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自己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到了报废时间,可将钢瓶交给就近的液化气站代为回收,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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