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绿洲中的小骆驼 于 2017-11-7 14:44 编辑 新政策:农村垃圾有望得到处理 近年来,我国城乡垃圾乱排乱放、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等现象多发,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形成“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严重影响了城乡人居环境,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严重影响水体和土壤环境
据媒体报道,垃圾围村、垃圾入田、垃圾排河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确每年产生垃圾1.5亿吨左右,其中只有一半得到处理。“垃圾围村”已经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一大阻碍。 经国务院同意,11月2日,垃圾治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在全国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吉宁说,垃圾治理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垃圾倒街口、污水随手泼、秸秆满地堆”——在一些农村,不文明的生活陋习仍随处可见,沟洼角落粪便淤积,垃圾围村堵河,成为乡村建设的一大痛处。
“农村垃圾治理是当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上的生态文明短板。”住建部村镇司副司长王旭东说,垃圾清理是一项村级公益性事业,必须发动村民广泛参与,既要做好村民“各扫门前雪”,也要建立制度把原先随处扔的垃圾管起来。 陈吉宁要求,下一阶段,具体要围绕4个方面切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一、要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环保部门要与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形成推进排查整治合力。
二是加强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做好农村工业污染专项检查,推动乡镇工业企业进园区,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江河沿线等环境污染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环保体制机制。要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环境宣传引导,激发村民参与污染治理和设施管理的热情。
要求各地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到2020年年底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要抓好抓好全面排查、分类整治、执法监管、设施建设等4项重点工作。2017年年底前所有城市都要建成满足需要的处理设施,“十三五”期末所有县城、建制镇都要建成满足需要的处理设施
垃圾整治看似小事,实则意义重大。这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协调共享发展新理念的具体体现。垃圾整治看似简单,实则挑战重重。这是对亿万农民生活习惯的改变,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治理成本。 十部门已经提出具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人们期待着,通过垃圾整治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让更多“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乡村美景不只出现在诗词中,而是就在我们的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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