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雇主发生纠纷,神木一名保姆冲动之下,竟迁怒于雇主家的婴儿,猛然张口将其脸部咬伤,而自己也为此换来了1年多刑期的代价。 程琳受雇于王智、高英(均系化名)夫妇二人,负责照顾其不满1岁的女儿和王家的部分家务。自从受雇以来,保姆、雇主双方就多有不和,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摩擦,程琳怀恨在心。 今年4月15日,程琳又和高英因双方的劳务问题发生激烈争吵、二人越吵越凶,继而厮打在一起。激烈的打斗声惊扰了高英的弟弟闻讯急忙赶来。程琳见状,担心寡不敌众,害怕吃亏被打,便顺手抱起婴儿,搂在怀中不放。双方的争执并未就此停止,反而愈演愈烈。程琳的热血涌上脑门,她突然低下头,在婴儿的左脸上猛咬了一口。孩子顿时嚎啕大哭,王智夫妇急忙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治疗,婴儿的面部被缝合6针。经过司法部门鉴定,该婴儿的损伤属于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程琳与雇主发生纠纷后不能冷静处理,反而迁怒于雇主家幼儿,对其实施伤害,致其轻伤,程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她的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雇主在本案起因上具有一定过错,7月9日,神木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程琳有期徒刑1年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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