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根本之举。今年以来,按照神木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聚焦产业扶贫,明晰工作思路,强化政策支持,探索创新机制,全力服务于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脱贫攻坚进行时
为全面贯彻落实产业脱贫政策,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神木县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落到实处,保障全市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我们将对神木市2017年脱贫/扶贫政策进行一一解读。
2017年神木市产业扶贫细则 一、补贴原则 政府引导,自主申报,公开公正,精准实施。
二、补贴对象
1.2017年全市在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其中享受过第一批农机具购置、畜种引进、圈舍建设补助政策的贫困户不予奖补。
2.2016年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享受过第一批已脱贫户奖补政策的不予奖补。
三、 奖补范围及标准 种植业
1.奖补范围:
种植小杂粮、马铃薯、药材、大葱、油料、瓜果、玉米、设施蔬菜、经济林贫困户,必须是自种且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种等非自种的不予奖补,有土地流转的要附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由镇办验收时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2.奖补标准:
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农作物播种总面积达到10亩(含)以上、设施蔬菜种植集中连片5亩(含)以上、经济林(低产园改造、管护、修剪等)种植5亩(含)以上的起补,每超1亩分别增补200元、500元、500元,起步奖补2000元。
养殖业
1.奖补范围:
从事羊、牛、猪、鸡标准化舍饲养殖的贫困户,必须是自购自养,由帮扶责任人或帮扶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购买的或是代养的均不予奖补。
2.奖补标准:
对贫困户发展养殖业的,养羊10只起补3000元,每超1只成年羊增补300元、幼年羊增补150元;养牛1头奖补,成年牛5000元,幼年牛3000元;养10公斤以上猪5头起补3000元,每超1头增补300元;养产蛋鸡50羽起补2000元,每超1羽增补30元。 每户种植、养殖奖补资金累计不超5000元。
农机具购置补贴
1.补贴范围:
发展种养殖业的贫困户,65周岁以上人员、五保户和孤儿不予补贴,2016年已脱贫户不享受此补贴政策,只享受普惠政策。
2.补贴类型:
与第一批补贴农机具一致,小型实用14类农机具,每户购买不同种类的农机具不得超2台套。
3.补贴标准:
按照购机价格70%的资金予以补贴,与第一批市采购中心核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价格相比,高于的按照核定价(详见附件2)计算补贴,低于的按照发票价计算进行补贴。
4.补贴程序:
按照“限定品种、自主议价、全价购机、市级结算、一卡兑付”的补贴机制进行,贫困户自行全价购机,凭发票、申报审批表(附件1,写清农机具的全名称、型号等基本信息)等证明材料交镇办汇总后报产业脱贫办,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兑付到户。
四、小型农副产品加工
1.奖补范围:
从事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的贫困户,具有营业执照、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并在申报时提供复印件。
2.奖补标准:
根据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加工销售情况,每户奖补不超10000元。具体奖补资金由市产业脱贫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查验后确定。
四、奖补流程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审批表→经“四支队伍”和帮扶责任人集体评议→分别签署意见报镇(办)
镇(办)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对各村上报的奖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签字,→主要领导签注意见→以正式文件将汇总表和申报审批表上报市产业脱贫办审批。
市产业脱贫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镇(办)上报贫困户奖补情况进行抽验20%以上,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兑付补助资金。
2017年神木县产业脱贫项目实施细则 一、补贴原则 政府引导,自主申报,公开公正,精准实施。
二、补贴对象 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产业扶持贫困户、24个贫困村、贫困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贴措施/范围
有关镇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准确掌握贫困村产业发展、主体带动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分类建立台账,摸清产业扶贫底数。尊重贫困户意愿,制定产业脱贫计划,包扶人员信息、产业帮扶措施等制成公示牌上墙,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套帮扶措施,让贫困户有产业、有措施、有目标、有帮扶人员,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动力活力。 2.财政资金切块扶持
对贫困村集体组织成立的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主体)、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下简称个体)加大扶持力度。对购置农作物良种、肥料(含化肥、有机肥、农家肥)、地膜,引进猪、鸡、牛、羊,建设农产品加工、保鲜设施的新型主体和个体分别给予70%和80%的补贴;购置农机具的新型主体和个体分别给予60%和70%的补贴;对发展小型太阳能发电产业的新型主体给予70%的补贴;对新建畜禽圈舍、实施粮改饲、建设饲草基地及日光温室和大棚的新型主体和个体分别给予50%和60%的补贴;对农机具办理牌证、购买互助保险,设施蔬菜供苗,动物防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经济林防虫所需药物,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职业农民、拖拉机驾驶员和机动车C1驾驶员培训的新型主体或个体给予全额补贴;新型主体优先认定、立项和备案,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3.惠农政策优先落实
贫困村、户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筹部分由县财政全部承担;贫困村逐年全部免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路灯;贫困村集体流转土地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元;土地深松每亩补贴50元;对发展沿黄观光旅游、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贫困村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对有红枣低产园改造意愿的贫困村、户,优先实施,补贴标准为每亩400元。
4.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技人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联系机制,组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农业科技服务团队,县农业局成立农业科技助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农业科技扶贫工作队,抽调相关单位科技人员组成,对口全县21个镇办贫困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村开展技术帮扶活动。加大面向贫困人口的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对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轮训1遍,每个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至少掌握1种生产和就业的基本技能。科技部门要与各有关镇办密切联系,与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派驻科技特派员指导贫困村开展产业研究、巡回指导、技术培训,及时破解制约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技术支撑。 5.脱贫项目运作管理
产业脱贫发展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模式,重点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及低收入村统筹安排使用资金。项目实施期间,县产业脱贫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项目建成后由所在镇办初验,产业脱贫办牵头组织复验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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