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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小强 发表于 2013-8-2 16:18: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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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木小强 于 2013-8-2 16:19 编辑

       3名被告分别是70岁阿公判刑10年、45岁儿子判刑9年及未成年孙子判刑3年、交付保护管束。被害人32岁印尼女看护,于2010年10月受僱照顾阿公行动不便的90多岁母亲。


    女看护指控说,她到胡家一个多月后,胡姓阿公趁太太不在时,性侵正在擦地板的她,事后给她500元,并威胁不得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把她送回印尼。



    此后,胡每周利用无人在家时性侵她一至两次,累积达40多次;阿公的儿子在隔年初开始胁迫她**, 事后也给500元。之后,阿公当时念初三的孙子也性侵她。



    祖孙三人在警讯时,尚不知其他人也与女看护发生关系,父子相见尴尬不已,阿公的太太更是气得快崩溃。女看护说,她怕说出来会被遣送,因此隐忍11个月,直至拿到押金才打外籍劳工咨询保护专线求救。



    法官开庭时,被害人数度情绪崩溃,提及受害过程数度作呕,哭喊:“我不想告了,可以让我好好工作养家吗?”法官发现,被害人为保全犯罪证据,费尽心思;且因长期遭性侵导致精神恍惚、情绪焦躁,甚至出现脱光衣服到处跑、又哭又笑等脱序行为,住院治疗期间曾试图跳楼,因此认定被告是以强制手段强迫被害人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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