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三十周岁以下;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7名。 四、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内蒙古政府法制网(http://www.nmfzb.gov.cn/)、内蒙古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8日。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5190142@qq.com。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网上发送邮件成功后,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予以回复,随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累加而成。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凡提供信息情况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考核范围。 2.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3.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个人相关信用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将在内蒙古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评定,经评定不能胜任者自然辞退。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岗位评定。 七、聘用工作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按期为所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联系人: 刘永红 联系电话:0471-482418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详情以内蒙古政府法制网信息为准 网址:http://www.nmf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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