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先看下这张公然贴在北关商住楼门口的告示 北关二组村民将商住楼整体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又将房子卖给各个业主。那么,北关二组村民和开发商之间是直接的交易关系,为什么开发商所欠的巨额款项要由各个业主来分摊???试问,所欠500多万凭什么要让40户业主来承担?业主手中白纸黑字的购房合同还有什么意义,成了一纸空文???告示中“将采取强制手段有权收回各业主所住房屋”,请问强制手段是什么?北关二组村民很善于采取强制手段是吗?还是习惯于采取强制手段?“有权”?权是什么?权是让他们在要不回钱的情况下 ,转而把损失转嫁在实打实全额付出房款的各业主头上吗?他们还真是精明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相信这个法制社会还轮不到他们在这里耍流氓行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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