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会议15日召开,省委、省**决定,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行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党政领导职数一般不超过7名 日前印发的《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机构。 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2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可以设置党建办公室、宣传文化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1万至2万人的乡镇,设三个机构。1万人以下乡镇不设机构,设综合性岗位确定专人负责。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职数一般控制在7名以内。 改革乡镇事业站所。对乡镇现有的事业机构进行调整规范,归并相近职能,因地制宜地综合设置乡镇事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核定人员编制。 每撤并一个乡镇奖励25万元 《指导意见》中提到要下决心撤并人口较少、规模较小、基础条件差、经济总量不足的乡镇;合并区域面积较小、辐射范围较小、相距较近的乡镇,扶持和发展一批重点镇,鼓励和引导农民到中小城市创业和就业,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上不再保留乡的建制。 实行财政奖励政策,每撤并一个乡镇,省财政奖励25万元,用于撤并乡镇的人员安置、体制划转和公共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和农民向重点镇集聚,努力实现镇居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对于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重点镇,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重点镇财政体制,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县(市)**所在地的镇和重点镇可以因地制宜对村组进行整合,集聚建设若干农村社区,加快农民向新型社区居民转移。 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编制、岗位、人员相对应。乡镇不得自行设置机构,不得超编制配人,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的乡镇不得新进人员。 乡镇机关按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要求,在现有公务员中实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多渠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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