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夜听 于 2018-3-10 18:18 编辑 不少家庭的 家用大权一般都是 掌握在女方手里吧? 男方呢 要么就是由女方按月分发零用钱 要么就是堪称血泪史的 各种地方悄摸摸藏私房钱… ![]() 前几天有新闻报道 每个月只给丈夫500元零花钱 竟能构成家暴 你是不是也和小编一样被惊到? 提起家暴 很多人都会想到拳打脚踢 童年阴影 ↓↓↓ ![]() 为常年背锅的冯远征老师心疼一秒…… 其实家暴远不止物理攻击 还包括精神攻击或虐待等 经济控制 频繁询问去向、和谁见面、在干什么事等 限制与朋友、同事或家人交往等 都是家庭暴力 ![]() 反家暴法 把经济控制列为家暴的范围内 体现了家庭共有财产支出的平等性 夫妻间因为经济支出意见不统一 而导致关系紧张、甚至离婚的事情 时有发生 ▼ 1974年出生的张先生,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与妻结婚十年,他的工资卡在妻子手中。 最初张先生并不乐意,但是妻子的说法是:“你花钱大手大脚,工资卡放我这能攒下钱,每月给你500元零花钱,如果有临时必须花销的我再给你。”张先生虽不满意但是也忍让了。 张先生工作稳定,应酬少,每月500元勉强凑合。2016年年底,张先生偶然问妻子家中有多少存款,妻子说两人的工资卡共有4500元。张先生大怒,询问十年两个人工资收入都花在哪了? ![]() 妻子表示:“现在孩子的学习费用,报名参加各种兴趣班的费用都非常高,再加上家里平时生活消费高,怎么能有存款?” 张先生说:“我每月6000元工资,加上你每月3000元工资,一年共10万多元。5年以前我工资少,就不计算了。按照我们近5年的工资总额算总收入也应该有50多万元。结婚后家里只买了一辆5万多元的车。剩下的钱都花哪了?” 2017年5月,张先生提出离婚。双方关于财产分配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今年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张先生的代理人、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阳调取了两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女方每次取款都是1万、3万、5万等大额。女方解释,这些钱全部用于孩子学习花费,并提供了部分花费凭证。 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女方在关于孩子花费上,有一些不合理的花费,并且男方完全不知情,总计在10万元左右。女方在美容上的花费有8万元左右,其中5万元属于不合理消费,拿不出消费凭证并且男方不知情。 ![]()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那么,神友们都来说说,你们家的经济大权在谁手里?自己的钱自己支配还是由一方统一管理?遇到较大额支出会怎样?因为前产生过矛盾吗,是怎么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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