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这个消息在网上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其实早在2010年,《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不满12岁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2009年,《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作出规定,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机动车副驾驶位置。 ![]() undefined我在想啊成都神马时候也出个这个规定啊,而且我觉得成都的车子那么多,施行这个措施相当有必要啊,而且越早越好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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