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县检察院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54起652人,批准逮捕410件58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729件925人,提起公诉679件831人,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6件22人,出庭支持公诉542次,有罪判决率为100%,无一错案。 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该院积极参与打击因民间借贷而引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8人不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9人。一年来,全院初查侦查贪污贿赂犯罪线索12件,立案侦查8件12人,其中涉嫌贪污罪1件5人、涉嫌受贿罪3件3人、涉嫌挪用公款罪4件4人。办理大要案4件8人,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件。建立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通报刑事案件情况等机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18件24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抗诉案件21件,立案审查21件,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终止审查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执行监督2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16件。 对神木县看守所3965名收押人员实行了一人一卡管理和24小时监管制。对榆林监狱关押的1826名服刑人员实行减刑、假释一体化管理,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驻监狱检察室共监督办理减刑424人、假释13人、保外就医9人。 向榆林监狱核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4份、检察建议9份,对监狱的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起到监督作用。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