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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嘿嘿22 发表于 2018-5-4 08:5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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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四张电影票,随后她将购票信息和取票二维码,“晒”到了微信朋友圈里。

当晚,她和朋友到影院自助取票时,却发现自己订的票已经被人给取走了。了解到韩女士的情况后,影院经理进入放映厅检查。检查中他发现已经有两位女士,持票坐在韩女士购买的位置上。谈及电影票的来源,两人坚称是同事赠送的。
“什么意思啊?这是我朋友送我的票,我还要把人喊过来证明啊?”两位女士态度坚决。

面对此种情况,影院经理表示也束手无策。“顾客持票观影属于正常行为,我们无权把她们带离现场。”
无奈之下,韩女士报了警。现场,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持票女士所说的赠票人,对方表示自己是韩女士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韩女士发布的信息,误以为韩女士没有时间看电影想要弃票,于是就将取票二维码发给了自己的同事领取。

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化解了误会。警方提醒广大的网友们,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各类票务信息时,一定要注意隐私保护,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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