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开幕,记者从会议获悉,今年起榆林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先住院、后结算”,在1至2个县级医院开展“先住院、后结算”试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榆林市扎实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制度,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50元,参合率达到97.06%,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从年初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榆林市内一级医疗住院实际补偿率由2011年的74.27%上升为84.06%,二级医疗机构由65.49%上升为68.29%,三级医疗机构由37.8%上升为47.07%。共有190.4万人(次)受益,受益率达68.39%。 同时,还将胃癌、肺癌等22种重大疾病三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补助比例提高到了75%,并率先在全省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此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使得基本医疗保险覆盖95%以上的城乡居民,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全市群众外出就医人数明显减少,其中神木县外出就诊病人占全县就诊病人的7.3%,府谷县6.4%,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到乡镇”的目标。 据了解,榆林共有222个乡镇卫生院,今年起实行“先住院、后结算”,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提供真正的方便。 来源:西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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