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现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具体如下: 1、蔡*军,男,1982年7月12日生,山西省兴县人。2018年07月18日21时50分许,蔡*军饮酒后驾驶蒙K6*Q22小型轿车,行驶至大柳塔镇李家畔神话国际KTV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蔡*军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2、邵*,男,1990年1月21日出生,西安市蓝田县人。2018年7月18日09时15分许,邵*饮酒后驾驶陕K6*028号小型机动车行驶至东兴街中行巷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邵*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3、白*平,男,1978年11月7日出生,陕西省佳县人。2018年7月17日18时许,白*平驾驶车牌号为陕KS*943的小型机动车沿麟洲街由南向北行驶至惠安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白*平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4、刘*刚,男,1983年10月9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7月17日21时40分,刘*刚饮酒后驾驶陕K*F781的黑色“丰田”牌小轿车在S204省道108KM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中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4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刘*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5、高*林,男,1982年3月4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7月14日21时36分,高*林饮酒后驾驶陕K*V755的小型机动车沿麟洲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丁字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测试结果为1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林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6、陈*龙,男,1981年3月8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07月12日21时50分许,陈*龙饮酒后驾驶蒙K*Z878“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石圪塔煤矿附近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陈*龙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7、王*译,男,1968年6月12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7月11日21时48分许,王*译饮酒后驾驶陕K*X788的小型机动车沿麟洲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惠民路口处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测试结果为13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王*译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8、苏*均,男,1984年6月24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7月11日22时11分许,苏*均饮酒后驾驶蒙K*1G32小型机动车沿麟洲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惠民路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苏*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9、高*峰,女,1976年12月17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2018年07月09日21时许,高*峰饮酒后驾驶陕K*4443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行至神木市神木镇麟州南路四支河桥路口处,被民警查获。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高*峰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10、李*华,男,1993年5月4日出生,陕西神木县人。2018年07月09日22时许,李*华饮酒后驾驶蒙K*39A1宝马牌小型轿车行至神木市麟州南路与河畔路路口处,被民警查获。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华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拘留。 来源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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