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这点事儿 于 2018-8-15 15:02 编辑 有不少被执行人认为只要“跑路”了就能逃避执行,事实上这是心存侥幸,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终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神木法院执行四庭的执行干警们顶着炎炎烈日开展了一场腾房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8人、警车2辆,将拍卖成交的房屋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马勇与张晓明通过协商,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卖给张晓明,并签订了卖房协议。张晓明当即付了一部分房款,马勇随后将房屋交付于张晓明。张晓明及家人便搬进房屋居住,此后陆续支付马勇部分房款后,张晓明便反悔了,不再给付马勇房款。 ![]() 经多次催要未果,马勇一纸诉至神木法院请求张晓明支付剩余房款和未按协议约定按期支付房款产生的违约金。案件移送至执行庭后,张晓明同法院玩起了躲 猫猫,一直下落不明,既不居住也不搬离该房屋。 于是马勇申请评估、拍卖其名下的房产,买受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竞得该房产后,承办法官贴出腾房公告。公告到期后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奔赴房屋现场。因为房产成交后的款项不足以偿还申请人马勇的申请标的,办案法官耐心做申请人马勇的思想工作,最终马勇表示愿意放弃剩余标的,买受人顺利拿到房屋钥匙。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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