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虾米# 于 2018-9-22 11:16 编辑 9月19日上午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开展“金秋利剑”专项行动,成功执结一起规避执行的房产处置案件。 “法官,这房子是我和别人租的,最近我刚给房主交了全年的房租费,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房主问个究竟,房子法院执行了我咋办?”执行现场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愤怒的向执行法官讲到。 ![]() 据了解,2013年被执行人高某与妻子李某因经营宾馆向某商业银行借款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由贺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14年借款到期后高某夫妇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某商业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二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并由贺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后某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高某名下有房产一处,在法院处置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执行,以其名下的房产已转让给他人,房子一直由买房人居住为借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和实地走访小区群众和物业管理部门,得知高某名下的房子出租给他人居住。于是,法官联系到房屋的实际居住人并决定对房产进行执行。 ![]() 在执行现场,承租人现场通过手机微信视频与所谓的房主对话,并将执行现场情况告知对方。视频中一位女子与承租人讲“房子是我母亲委托我出租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我和我母亲联系后给你回话”。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查明了涉案房产的相关权利负担,确定位于某小区的房屋实际所有人是高某夫妇后,在承租人的配合下立即启动了强制执行措施。 为了规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高某给法院的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以其名下的房产 “出卖”为由,借女儿的名义出租给他人,设法瞒天过海,欺骗他人、欺骗法官。但是,被执行人高某无论使出何种 “花招”终将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作者:神木法院李永堂 |
神东挖煤汉 发表于 2018-9-22 11:43 想占便宜还嫌麻烦 执行力度大不大不是你一句话就能判断的 也不说神木的案件量大还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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