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这点事儿 于 2018-11-20 11:43 编辑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18至2019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18至2019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18年8月27日开学上课,2019年1月12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18年8月27日开学上课,2019年1月12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18年8月13日开学上课,2019年1月12日放假,全学期共22周。 (3)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18年8月20日开学上课,2019年1月19日放假,全学期共22周。高三年级于2018年7月30日开学上课,2019年1月26日放假,全学期共26周。 2.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19年2月25日开学上课,7月6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19年2月25日开学上课,7月6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九年级于2019年2月25日开学上课。 (3)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19年2月18日开学上课,7月13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19年2月12日开学上课。 有关要求 1.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广大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或推后、随意增减课时,特别是严禁初中赶超课时,出现八年级下半学期即完成九年级部分或全部教学任务的违背教学规律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广大中小学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后放假。重大节日放假办法执行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校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省管试点神木市、府谷县不在本《校历》执行范围内,两市县应自行制定中小学2018至2019学年校历。 全市各幼儿园参照本《校历》中的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本通知中的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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