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神木市区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问题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神木市物价局关于神木市区 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问题的通知 市供热公司、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市市区集中供热发展迅速,集中供热价格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在空置房供热费用收取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统一神木市区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标准,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神木市区集中供热空置房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从2018-2019年供暖期允许市区(包括主城区和滨河新区)集中供热用户请假报停,请假报停后按面积热价的30%收取热源占用费,即居民类4.62元/㎡采暖期(0.84元/㎡·月),非居民类9.9元/㎡采暖期(1.8元/㎡·月)。 2、滨河新区2018-2019年供暖期之前的供热费按2015年市委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新村小区供热事宜的会议纪要》执行。 3、以往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神木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电话 办公室电话 办 公 室:0912-8336171 传真号码:0912-8517249
客户服务热线:0912-8338479 0912-8336173
收费科:0912-8335231 1.兴城收费大厅:0912-8332384 地 址:人民广场北侧农商银行隔壁 2.麟州路收费室:13347489479 地 址:精煤路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 3.驼峰收费厅:0912-8304500 地 址:建设银行神木驼峰路支行大门口 4.神木市滨河新区供热收费点(十一中北侧) 电话:8399939 5.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新村供热公司141窗口 电话:83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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