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城乡居民患者住院报销 市外住院报销资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 2、住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住院证明或诊断证明 5、外伤患者需附本人申请 6、健康扶贫对象需提供健康扶贫手册 7、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和年度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慢性病申报资料 1、当年的住院(或门诊)病历 2、相关检查化验单 3、身份证 4、1寸彩照 5、本人申请书 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1、病历首页 2、诊断证明 3、住院票据复印件 4、费用清单复印件 5、身份证、银 行 卡 6、报销凭证 1、问: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神木市内定点医院100%报销,榆林市内二级定点医院80%报销,榆林市内三级定点医院70%报销,省级及省外定点医院70%报销,市外非定点医院50%报销。 2、问:新农合报销起付线是多少? 答:镇办卫生院住院起付线100元/人次,神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500元/人次,榆林市内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500元/人次,榆林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1500元/人次,省级及省外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3000元/人次,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3000元/人次。 咨询电话:8316528 神木市转外患者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一、复印资料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复印户主首页和患者页); ②医疗卡复印件; ③本年度参保缴费票据; ④患者银 行 卡复印件(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名称,没有银 行 卡的提供家属银 行 卡复印件及家属身份证复件)。 备注:分娩和新生儿除提供上述复印件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和出生证明复印件。 二、住院资料 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原件); ②住院证明或诊断证明; ③住院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院费用总清单; ⑤本年度神木市医院的转诊单。 备注:神木市医院转诊单可有可无。 定点医院:有转诊单按70%报销,无转诊单按60%; 非定点医院:有转诊单按50%报销,无转诊单按40%报销。 温馨提示 办理地点: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合办窗口 112号:递交资料 113号:资金发放 114号:发放结算单 115号:大病报销 咨询电话:8390248 8390242 大病保险需要资料 1.合疗办的结算凭证蓝色联和复印件 2.住院收费票据和复印件 3.病例首页复印件 4.诊断证明复印件 5.病人身份证复印件 6.银 行 卡复印件(银 行 卡必须是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必须清楚银 行 卡的具体开户行,如中国银行东兴街支行) 注:1.没有合疗办结算凭证(蓝票原件)的不予办理 2.银 行 卡具体开户行不清楚不予办理 为规范社保业务理赔处理,保证理赔工作质量,社保业务个案超过5万元案件,需提供: 1.诊断证明 2.费用结算单 3.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报销联)及总费用明细清单 4.病案资料(病例首页、出入院小结) 温馨提示 办理地点:神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合办115号窗口 咨询电话:0912-839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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