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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小猫 发表于 2019-1-16 08:56: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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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材小猫 于 2019-1-16 08:56 编辑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法律服务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0人)


近年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量越来越大,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和律师管理以及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工作。根据司法系统司法工作人员短缺和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状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为积极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打造过硬司法所工作队伍。现公开招聘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充实司法工作力量,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通过司法部委托陕西省司法厅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并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横山区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尚未就业;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前出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调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数量
法律服务大厅和基层司法所拟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数量、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对伪造有关证件者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区上组织的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 8:00—17:00
3、报名地点:榆林市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区政府院内东楼三层大厅);
4、资格初审: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包括网上审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考情况予以确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主要为法律相关知识。
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初选人员,并对初选人员实行进一步的资格复审,重点网上审查证件,对资格复审不合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对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包括专业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的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考察,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八)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700元;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912-7611257(区人社局)

0912-7612801(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9年1月14日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文艺表演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4人)


为了传承和弘扬秦腔艺术和横山特色文化,根据横山区文工团演出人才短缺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为区文工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文艺表演人员34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尚未就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文化艺术专业奖励、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属男性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下(舞蹈演员除外)。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调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人员,尚未作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秦腔戏曲演员15名,其中:
1、秦腔生角4人;
2、秦腔旦角3人;
3、秦腔花脸2人;
4、说书艺人2人(男女各1名,要求一专多能);
5、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要求一专多能);
6、小戏小品演员2名(男女各1名,要求一专多能);
(二)秦腔戏曲舞蹈演员12名(男性4名;女性8名)。
(三)秦腔乐队演奏员7名,其中:
1、司鼓演奏员2名;
2、板胡演奏员1名;
3、二胡演奏员2名;
4、笛子(唢呐、笙)演奏员1名;
5、扬琴演奏员1名。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所学专业特长按岗位类别报考,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等有效证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材料及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8:00—17:00
3、报名地点:榆林市横山区文体广电局(榆林市横山区文广大楼905室)

4、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试
考试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为考生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才艺技能展示。
考试中演员所需的常规道具由区文工团提供,考生所需伴奏盘、岗位未涉及道具和特殊道具由表演者自带。
2、考试评分办法: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表》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低分和最高分,取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为本次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各岗位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4、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各岗位类别招聘名额分别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三)资格复审
根据确定的初选人员,再次进行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因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七)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九)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700元;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912-7611257(区人社局)
0912-7611370(区文广局)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9年1月14日

附件:
2018年榆林市横山区文工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演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榆林市横山区税务系统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0人)


近年来,随着税务系统的机构改革,税务系统业务量明显增加,为了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整体提高办税服务工作质量,需充实一批业务人员,解决税务系统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税务、税收学、财务管理(税务筹划方向)、会计(纳税方向)、会计(纳税与税务代理)财政税收、财政学(税收管理方向)、审计学的未就业毕业生,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横山区户籍;(包括:①上大专及以上学历院校入学前为横山户籍;②与横山籍人结婚且户口迁入者)

2、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和未就业登记手续的;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4、身体健康;

5、尚未就业的;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前出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公益性岗位人数

税务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岗位类别报考,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同底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入库卡等有效证件。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提供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区上的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8:00—17:00

3、报名地点: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区政府院内东楼三层大厅)。

4、资格初审。

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等相关信息予以初审,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审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内容主要为:税务相关知识。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区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等。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横山籍人员登记结婚且已入横山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电子学历,审查报考人员本人与毕业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准考证存根照片是否一致。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考察思想政治素质、 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八)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700元;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912-7611257(区人社局)

0912-7612801(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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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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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lu3324 发表于 2019-1-16 11:06: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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楽乐叻 发表于 2019-1-16 21:52: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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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气蓉蓉~ 发表于 2019-1-17 08:20: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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