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万家团聚,许多人放下了一年劳碌在家纵享安宁,但也有些人因为一时贪杯而不得不身陷囹圄,他们,就是醉驾者。![]() 2月7日(正月初三)上午7时许,孤山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孤武路三江能源路段附近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闻到驾驶员岳某身上酒气浓重,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将其带至医院做进一步的血液检测,结果已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消化得快,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或者夜间开车,或是晚上“喝高”了当晚没开车,第二天早上开车,不能想当然地就认为“没事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仍然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是“隔夜醉”。 关于醉酒驾驶,有段文字是这样说的:一杯放纵的烈酒,一段任性的驰骋,酿成了对生命的亵渎;一种对法律的蔑视,一份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将自己的后半生葬送在逃逸的路上;一句我错了,一滴鳄鱼泪,挽回不了几个家庭的破碎,也洗不尽自己身上罪孽的烙印。 警方提示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吃饭,免不了要喝两杯。再次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春节期间,府谷公安交警 来源:府谷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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