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们学习学习《四川省公安交警执勤执法指南》,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 一、改进和完善非现场执法的通知方式。将执法通知书“一贴了事”的做法,难以保障通知到达(如被他人揭走、风吹走等)二、乱停车被贴单前离开适用口头警告。这一点可参照《指南》的规定。《指南》中提到了“说理性执法”的概念。比如,交警正在给一辆乱停放车开罚单时,司机及时赶来表示愿意马上离开。这时,处罚还是不罚?“在完成取证离开现场前,能够到现场主动驶离的,不再处罚,适用口头警告”。简单地说,就是贴单子之前能赶回来,并且马上把车开走,就只警告教育不罚款记分。三、车子被贴单回来可要求改为现场处罚。即使单子贴到车上了,也还是可以给予便利的。 车辆驾驶人回到现场并要求现场作出处罚的,如已造成影响交通的后果,按简易程序当场给予处罚,不再让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免得再多跑几趟。 此外,还可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但车内乘坐人具备驾驶资格和条件,并愿意驾车驶离的,责令驶离,不再处罚。” 只有严格依法、公正执法、心系百姓、耐心解释,才能使处罚有理有据,让相对人心服口服,才能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处罚的不是目的,教育群众知法守法才会有良好的社会效果。神木的交警,希望你们长点儿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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