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材小猫 发表于 2019-7-17 17:19:1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color=rgba(0, 0, 0, 0.298)]
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复审的通知

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复审的通知


有关镇(街)及各低保户:

按照省市要求,所有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审(麟州街办、迎宾街办、西沙街办来低保办复审,其余涉及的城镇低保对象由各镇街民政办组织复审,复审结束后,资料交回低保办)。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从2019年7月22日开始2019年8月22日结束。

二、复审地点:文明路42号(神华路社区旁)。

三、所提供证件及材料:

(1)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2)低保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3)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4)单亲家庭的,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属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5)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

(6)家庭成员中上大学及相关学历的需提供《学生证》;

(7)患病的出具相关病情的病历资料;

(8)户主带一张一寸照片。


四、几点要求:

一是有关镇(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知各低保对象按时复审。城区的对象具体由社区及社区工作站通知;居住经适房、幸福家园廉租房的对象由麻家塔办负责,由社区通知;其他镇(办)由民政办负责复审,报低保办备案。

二是希望广大低保对象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证件及材料,凡不参加复审的对象取消低保待遇。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复审工作顺利完成。复审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不错保,不漏保,杜绝人情保,实行谁复审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复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神木市民政局
二0一九年七月十日


你若成非,蝴蝶 发表于 2019-7-17 22:23: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1858949 发表于 2019-7-17 23:24: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浆果 发表于 2019-7-21 20:20: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贺家川填政府刘家湾村低保户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