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府谷发生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父子并未对被撞人员展开施救,反而将尸体运往数十公里外的偏僻村庄匆匆掩埋后弃车逃离。今年7月1日,肇事司机魏某投案自首,这起发生在8年前的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2014年7月10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魏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回溯到2006年3月10日14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魏某(陕西泾阳人)驾驶五征牌农用三轮车行至府谷县301线太恒加油站路口下行道时,将过往行人王某撞死,事情发生后肇事司机魏某和随行乘车的父亲魏某某(因病取保候审)并未报警,而是选择了六十公里之外的神木县麻家塔乡老龙池村父子两一起将尸体掩埋,一个月后王某的尸体被神木县当地村民发现。神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查发现,死者生前因交通肇事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是一场交通肇事抛尸案。案件随后移交至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府谷交警部门查清了肇事车辆以及肇事者,并对肇事者魏某上网通缉。 今年7月1日,魏某和其父来到府谷县投案自首。“八年时间,没有睡过一个踏实觉,晚上睡觉一听到警笛响就一晚上都睡不着觉,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的,这次做出决定投案自首感觉踏实多了,是我做事太鲁莽害了儿子,也对不起受害者的家属。我当时没钱,怕受害者家属索要巨额赔偿,所以才做了傻事。”魏父悔恨的说。“这些年我一直在天津打杂工,只够勉强维持生活,见到穿警服的人就下意识躲起来,事情发生后一直想来自首却又不敢来,心理害怕,摸不着后果如何。”魏某说,“今年正月十五过后,与在西安打工的父亲联系时,得知父亲患上了癌症,听到父亲的消息我很难过,也很后悔,我今年28岁了,还没有谈过女朋友,我也想了结这个事,想早点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该案告破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侦查监督科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一起调查、分析案情,梳理线索,核实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收集主要证据材料,完善证据链条,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魏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魏某的三轮车买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当时魏某父子肇事后不逃逸,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事情理不难处理。承担法律责任远比承受心灵的巨大“债务”要容易,不要轻易触犯、逃避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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