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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笔记本 发表于 2019-9-6 10:10:2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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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也就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进行了通知。


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是,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是,各类院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按规定报送当地市级人社部门。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身有残疾、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等材料。学校应向人社部门提供求职创业补贴初审表、公示文件、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应在毕业生毕业学年9月底前将补贴支付到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学校应在收到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并及时将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毕业生和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办理。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学校集中申报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各类院校向当地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部属高校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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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贺 发表于 2019-9-6 15:53: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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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19-9-6 19:38: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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