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民三庭法官强唤霞、法官助理李丽、人民调解员李林军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中,虽然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调解离婚,但是被告仍愿意在今后的生活中承担照顾原有家庭的责任,婚姻关系已然不复存在,但是仍愿意用八条离婚协议来成全这夫妻一场的情义。 这起离婚纠纷中,原告称与被告于20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子,本是幸福安宁的家庭,但后来被告在外有第三者,便长年不顾家庭不回家,也不负担两个婚生子的抚养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诉至法院。被告称婚外情虽属实,但这并不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而是双方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话题,被告亦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近二十年的夫妻关系,法官强唤霞、法官助理李丽、人民调解员李林军调解之初尝试调解和好,但原、被告均坚持调解离婚。在调解协议中,被告除同意离婚外,主动提出同意承担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并自愿在子女成年后,在有生之年继续向其支付每月三千元的生活帮助费;被告所有的村集体收益、现有房屋均归原告及婚生子所有;原告现居住的廉租房租金也由被告支付,另被告支付原告5万元经济补偿款。夫妻共同债务也由被告一人承担。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往往伴随的是无尽的争吵与算计,能在离婚之际放弃现有财产的分割,并愿意在后半生给对方生活保障,也算为这段近二十年的感情划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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