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神木市个人可以申请开办充电站吗?
![]() 神木市回复:根据《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第九条,充电基础设施投资面向包括个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第十条,投资建设充(换)电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由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中个人建设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可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在备案时,应提交供用电协议和建筑物产权方或物业管理方的意见。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省内加油(气)站辅助服务区增建充电设施,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第十二条,充电站项目建成后,由所在地的县级发改部门组织电力、消防、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六条,公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经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且经营范围含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的内容。2.设置企业运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当能对其充电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对充电和运营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并具备数据传输功能及接口。3.拥有10个及以下数量充电站的,至少配备8名以上专职运行维护人员;10个及以上的,至少配备15名以上专职运行维护人员;充电站数量增加的,维护人员的数量应成比例增加。4.在市发改委进行资格备案,并在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我市暂未出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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