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驾驶员 喝完酒以后 或因为侥幸心理 或因为无所谓的态度 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 结果试探的结果是 悲!剧!了! 让人不由得想问一句 事故案例 2019年10月31日20时许,赵某明醉酒后驾驶“陕K1D***”号黄色“雪佛兰”牌微型轿车沿大柳塔镇神东北区附近道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商饮城附近时,与刘某军驾驶的沿神东北区道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陕KDW***”号“捷达”牌小轿车相撞。 此次事故造成“陕K1D***”号小轿车驾驶员赵某明,该车乘员张某春,“陕KDW***”号小轿车驾驶员刘某军受伤,两车受损。 1 事故现场 涉嫌醉驾 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5.7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分析 赵某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遵循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蜀黍有话说 喝酒莫开车 开车莫喝酒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千万记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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