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个神神呀,现在怎么谈个恋爱就得同居呀,我觉得女孩子最好还是想清楚,我就觉得既然没有感情,不想爱,不打算结婚,怎么可能接受身体上的接触,我估计这女女现在想想那个男的都觉得恶心,所以说,这个不是善良不善良的事,坚决不能给,这种在恋爱期间发生的馈赠都是自愿的,没有谁欠谁的,至于这个女女还想拿陪睡一说堵住那男的口,这本来就是一个无理的理由么,陪睡都是互相的,按生理上需求,那男的也陪女的了呀,所以以这条理由是行不通的,只能是他给这个女孩的东西都是自愿的,而且法律也没有哪条规定分手后必须归还恋爱时相互馈赠的物品啊,不要怕,理直气壮的,还有就是我从我自己的感觉来说啊,如果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的话,我二话不说,只要是他买给我的东西,统统都还给他,留着还更让我觉得恶心。 |
至于钱,那是那男的想钱想疯了,如果是再要,不行了就报警,一看着男的一家子都不是善茬,都是爱钱如命的主儿,尤其是那个娘的,看说那两句话,他又不是皇太后!看那死人架势吧,哪条法律规定媳妇儿还该就得干活,就得会做饭,会做饭,会做家务啊! |
soya112358 发表于 2014-8-13 09:12 她应该在分手之前还这些东西的,现在还,其实我也感觉怪怪的,好像是怕了这男人一样 |
soya112358 发表于 2014-8-13 09:16 反正我是见不得这种女人做我的婆婆 |
东城凤凰 发表于 2014-8-13 09:31 不是怕,是一开始觉得既然做不了恋人,朋友还行吧,可是这男的也太掉渣了,所以么,让这女女直接叫上一帮人,把那个男的约出来,直接把这些东西都扔给他,不过给他的时候一定要录一段视频。作为证据!至于钱,一分钱也不要给!花了就花了!那时候是他自愿给人家花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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