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咖 于 2019-12-17 15:56 编辑 12月16日,神友发布的坐出租车1小时还没送到火车站,让我错过了火车,司机还要收65元,接到投诉电话,神木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负责,立即派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处理,17日中午15时,神木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向华商报发来关于陕KT0738出租车的处理情况说明。 经调查:1、陕KT0738保险为全保;此车为正规出租车有道路运输证,并在有效期内。 2、据投诉人讲他是第二乘客,司机在载上他之后再也没有其他载客行为,所以不存在拼客的行为(未经第一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 3、至于投诉人反应司机绕路使他乘坐的火车延误,司机在本次营运中先送的第一乘客不存在绕路,且2019年12月15日晚上到16日早上,神木一直在下雪,路面比较滑,司机可以选择安全的路线和速度行驶。 4、陕KT0738出租车司机在本次营运过程中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依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给予陕KT0738出租汽车当事司机罚款叁佰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 5、我单位依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乘客有权拒绝支付出租车费用,已退还投诉人支付的租车费用65元(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微信方式退还)。 6、因各种因素导致投诉人火车延误,司机已向投诉人道歉后投诉人也表示谅解,我单位也深表歉意,希望社会各界继续监督我市规范出租汽车营运市场。 ![]() 15时20分许,贺先生表示,司机已经向他表示道歉,客运办也通过微信退还65元车费,今天他已经重新乘坐火车去往西安,对于处理结果他很满意。 关于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你怎么看?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