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佳县公安局乌镇派出所牢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针对辖区疫情防控和治安形势变化精准研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 2月10日晚10时许,该所接报称:郭家畔村郭某某(男,41岁)妻子带着女儿和同村一女孩出走,请求帮助寻找。 接报后,所长张军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初步走访,三人出走时间并不长,且无交通工具,民警分析三人并未走远,随即安排人员在关键路段路口蹲守。经过认真调查,民警以郭某某女儿的男朋友曹某某(男,20岁,乌镇某村人)为突破口,并通过曹某某获取三人的具体位置,经过不懈的努力,将三人找到。 据曹某某(女,38岁,娘家陕西彬县人,系郭某某妻子)陈述,因家中琐事与丈夫发生矛盾,带着女儿郭某某(女,17岁)出走,村民郭某远(女,18岁)也跟着曹某某出去散心。针对这一情况,民警耐心地讲解近期疫情蔓延情况,教育她们不可意气用事外出乱跑,并指出她们的错误行径给疫情防控造成的危害,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三人均表示认错悔错并坚决改正,其家属对民警连声道谢。(康志峰 张军) 编辑:陕西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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