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榆林市道路旅客运输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有序恢复榆林市道路旅客运输的通告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根据榆林市疫情防控实际,经研究决定,有序恢复道路旅客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6日起全面恢复县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不含北京市、湖北省),市域内各汽车客运站全面恢复运营。省际和市际班线客运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与省、市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有序恢复运营。 二、投入运营的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3号)要求,全面做好消毒工作。 三、实行实名乘车制度,乘客乘车时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购票乘车。 四、广大市民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乘客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咳嗽等症状的一律禁止乘车。对发热的乘客要立即联系移交属地防疫部门。 五、每辆客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乘客必须分散就座。 六、各县市区县域内班线客运恢复运营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运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 附:客运班车发车时间 ![]() 来源于榆林日报、华商报综合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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