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经审查陕西白河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安信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陕西蒲白南桥煤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14号)第五条规定条件要求,拟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4家企业纳入省安委办管理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有异议的,请尽快向省安委办反映。 联系人:薛义 联系电话:029-61166225 (横屏查看) ![]() ![]() 小资料: 1. 2019年1月12日16时30分许,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经核查,当班入井矿工共87人,事故发生后66人安全升井,21人被困。截至13日6时50分,被困井下的21名矿工被确认全部遇难。 2. 2019年4月23日,榆横工业区马扎梁村中煤公司东南方向约800米处,葫芦岛安信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发生一起危运车辆燃爆事故,造成该公司43台、旁边陕西昌捷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18台,共计61台车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700万元,社会影响恶劣。 华商报记者据了解,对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并实施以下监督和惩戒措施: (一)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期间,必须每季度向所在监管网格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级相关部门每半年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改情况。所在监管网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抽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 (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将“黑名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四)对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列入“黑名单”的,在当年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各类评优中不予通过,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的各类评先评优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连续2年进入“黑名单”且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所在监管网格安全监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三条 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年期限内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并能够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且再未发生列入“黑名单”条件规定的情形的,“黑名单”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由所在监管网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检查合格后,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过复查验收后将其从“黑名单”上删除。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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