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0-4-8 17:28 编辑 很多驾驶朋友都知道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获 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惩罚不可谓不重 可是总有人不吸取教训
二次饮酒驾驶隐瞒前科终被破 4月5日晚,二中队在开展夜查行动中查处一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中队安排民警在九龙大道阴山路路口设卡夜查,21:30分许,中队民警在对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陕K牌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贺某涉嫌酒驾,执勤民警立即依法扣留贺某机动车驾驶证,并传唤其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对驾驶员前科进行询问时,该驾驶员谎称自己无违法前科,但是民警在将贺某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意外发现贺某于2017年10月15日因酒驾已被神木市交警大队一中队行政处罚过,此次系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贺某这才承认。 是否了解“二次酒驾”所要面临的处罚结果? 大概和上次处罚一样吧! 一次酒驾,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二次酒驾”依法则是”双倍以上行政处罚。 目前,贺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因疫情期间暂缓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无独有偶 隔天滨河新区中队 也查获一起多次酒驾 我懂,被查过几次了 4月6日22时许,滨河新区交警中队民警在神木市过境路昆仑加油站附近进行夜查时,在对一辆由北向南驶来的车号为陕K6T897"胜达"牌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味。 经临时酒检仪测的驾驶人白某体内有酒精浓度,但当事人拒绝配合民警进行吹气式酒精测量仪检测。 最后在民警表示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时,迫于压力,当事人同意检测。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测的白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57.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已立案处理。 ![]() 在白某酒醒后经询问得知,白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在西沙街“八一饭店”小聚,自己喝了大约三两白酒。当询问为什么不配合民警酒精测量时,他的回答让所有人有点惊讶: “我懂,被查过几次了”! 原来白某“履历”非常丰富: 2006年在神木覆盖桥附近因酒后肇事被行政拘留15日; 2019年6月在城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扣留了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4月6日在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间又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无论哪一桩,哪一件,都已处罚法律,一次次的违法违纪,是对自己的生命的不重视,是对家人的不负责!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 在交警信息平台记录的 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 不分何时何地 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 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 更不希望与你“重逢” 酒后不开车 不是为了防止被交警查处 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人生没有重来 请珍惜生命 切莫贪杯酒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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