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教育局获悉,《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时间安排的通知》目前已经下发给榆林市各个中小学,具体内容如下: 当前,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全部开学,但国外疫情形势严峻,输入型病例时有发生,无症状感染者隐患重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战时机制向常态化治理转变。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岗复学整体要求,现就本学期教育教学时间调整如下: 一、本学期放暑假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中小学5月1日至5日不休假; 三、5月6日起,高中和初三年级结合实际利用周末进行集中补课,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质量不降低;其他年级仍按照双休日工作制执行,可以通过延迟放学等方式补齐课时;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榆林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有关要求,持续做好工作日、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广大教职工、学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离开榆林市城,教职员工、学生确有特殊情况离榆的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离榆。各中小学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重点地区和海外归来人员,确保学校开学复课后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来源:二三里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