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府谷公安交警在开展错时检查统一行动中,查获一男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且副驾驶人员也有驾驶轨迹,同属“毒驾”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最终两人均被依法进行处罚。 当日12时许,府谷公安交警孤山中队接到一条重要线索,一辆蒙K牌照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毒驾”可能途径辖区。中队民警兵分三组,一组在转龙湾收费站蹲守,负责监视跟踪、提供车辆动态轨迹;另外两组在G338国道孤山超限站附近设卡拦截。13时许,嫌疑车辆驶入G338国道,一组民警发现车内除驾驶人外,还乘坐一名可疑男子,便迅速尾随其后,并通知另外两组做好应急准备。大约十分钟后,三组民警合力在超限检测站路段将该车拦停,并迅速控制俩名嫌疑人。 经核查,两人尿检均呈阳性。驾驶人周某持B2驾驶证,于2009年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同乘人员柴某,于2018年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于2019年5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民警还发现柴某于当日吸食毒品后驾驶过机动车。柴某对自己“毒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罚,对柴某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并将该案移交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二三里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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