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小小池 发表于 2020-5-20 08:31:2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近日,府谷孤山交警在“百日大会战”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所持的驾驶证也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日,孤山交警在辖区新永路路段检查过往车辆。在对一辆豪沃牌重型危化品运输半挂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酒味,便立即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酒精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调查,驾驶人高某,神木人,持A2驾驶证,车上装载物是煤焦油危化品。高某驾驶车辆从我县京府镁业出发,准备运送到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据高某自述,5月14日晚,高某在晚饭时跟朋友喝下两瓶多白酒,次日早上,以为出发的比较早,交警还没有上班,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发了,没想到还是被查获。面对处罚,高某追悔莫及。高某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被吊销,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场宿酒引来如此严重的处罚,代价可谓沉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简评
危化品运输车属于高危特种车辆,具有易爆炸、易燃、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高某明知后果严重,却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直到被处罚才后悔不已。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筑牢“红线”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二三里资讯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7 无聊无聊
李安鸿 发表于 2020-5-20 09:5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嗨皮嗨皮 发表于 2020-5-20 10:17: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命不好,没办法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想念你的唇 发表于 2020-5-20 10:18: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开危化品车也敢喝酒,厉害啊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